2023年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第3号)
2023年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第1号)》要求,现将各岗位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2023年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末位相同分数一并入围)1: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3-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北路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后保留复印件(不能拍照打印),退回原件。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各1份(均在报名网站http://hdrl.pzhl.net/index.php自行打印);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
3.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身份证、户主页与本人页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在近6个月内,且须带有二维码验证标识);
6.退出现役军人证书(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3提供);
7.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外语等级证书、任职文件、奖惩文件等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9.诚信承诺书。
在规定时间内,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报考材料、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即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它
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即为面试人员。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周日上午8:30)
面试人员请于上午8:00进入考场,进行签到、抽签。
面试地点:中共东方市委党校1号楼。
(二)其它
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携带者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四、未尽事宜以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898-2556363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附件:
1.2023年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笔试成绩.xls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2日